服務對象 選單 服務對象 服務內容 收費標準 【 服務對象 】年滿60歲以上無法自理生活起居之老人。【 服務內容 】1. 年老退化 2. 慢性疾病 3. 失能臥床 4. 管路照顧 5. 出院之長、短期療養 6. 臨託照顧、喘息服務※ 不適合入住者:患有法定傳染病、有攻擊行為及依賴呼吸器者。